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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成本法与完全成本法的区别与联系(两种成本法利润差异原因)

发布日期:2023-03-27  正穗财税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

变动成本法的主要特点有以下三个:

变动成本法与完全成本法的区别与联系(两种成本法利润差异原因)

 

一是以成本性态分析为基础进行产品成本计算.

变动成本法是建立在将全部成本划分为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的基础之上的,而产品的制造费用也按成本性态划分为变动性制造费用和固定性制造费用两部分,变动成本法将变动性制造费用列入产品成本,而固定性制造费用则作为期间成本处理.

二是强调销售环节对企业利润的贡献.

变动成本法将固定性制造费用列入当期损益,所以在一定产量条件下,当期损益对销量的变化更为直接敏感.

贡献毛益=产品销售收入-变动成本(包括变动性制造成本和其他变动成本)

税前利润=贡献毛益-固定成本

三是主要用于企业内部的经营管理.

变动成本法下的税前利润不是企业缴税的依据.

变动成本法的优点:

1.营业利润随销售量的增加或减少而升降,这是企业经理人员所想要的会计信息。

2.便于进行本-量-利分析,有利于和销售预测。变动成本法的基本理论和程序揭示了成本、业务量、利润之间的内在关系。

3.有利于促使企业管理当局重视销售,防止盲目生产。

4.有利于短期经营决策。

5.有利于编制弹性预算。弹性预算实际上是根据变动成本法的原理编制的,在企业采取以销定产,可以随业务量的变化而机动地调整,具有弹性。

6.有利于成本控制和业绩考核。

7.有利于产品成本的计算工作。

变动成本法与吸收成本法在利润计算方面的差异:

一,产销平衡按完全成本法确定的净收益=按变动成本法确定的净收益

二,产销不平衡

1,本期生产量大于销售量:按完全成本法确定的净收益大于按变动成本法确定的净收益

2,本期生产量小于销售量:按完全成本法确定的净收益小于按变动成本法确定的净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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